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倘若您切身经历了
二手房出售方存在的
欺诈行为,恳请务必先行确认并收集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书面的
买卖合同、历次交流沟通过程中的往来邮件或短信、以及相关
事实证明对方存在提供
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情况的证据等等。
这些欺诈行为有可能成为影响
合同效力性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议您立即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请求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并撤销,同时要求出卖方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给他们的
购房款项,并且对由于此次交易引发的所有
经济损失进行补偿,这其中包含了为完成交易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由于房价变动导致的房屋价值差异损失等等。
此外,您还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按照约定支付
违约金等等。
若是出卖方的欺诈行为构成
刑法上规定的
犯罪,那么您还应该向当地公安局举报此类
违法行为,以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让
违法者受到应有的
法律制裁。
在此特别提醒,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敬请您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按期提交各项证据材料并且按时出席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