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建住宅的交房日期被推迟时,业主通常享有向开发商索取
赔偿金的权利。
然而,这取决于双方在最初签订的
购房协议中所达成的共识和条款。
一般的惯例是,合同中将详细列出了房产交付的预定时刻,同时也定义了在未按时交付期间产生的
违约责任。
如果作为开发商的对方无法按照合同指定的交付期限来完成这项任务,那么屋主就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来追究对方的违约行为,并请求支付
违约金。
对于这些
罚金的计算方法,通常都会在合同中有详细而明晰的规定。
但是若是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额度不足以补偿屋主因为推迟交付所带来的额外开支,比如房子租借费用的上涨等方面的损失,那么屋主还有权提出要求对实际损失进行
赔偿。
在此情况下,屋主需要充分关注并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合同、沟通日志和食材发票之类的凭证,以此方便他们之后无论是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有所依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