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
商品房购款项的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大抵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设定。
一般来说,这样的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其一是以固定的金额作为参考值,如若
逾期交付,那么违约金将会按照合同约定每天交付一定的
赔偿金;再者是按照
拖欠款项的一定比例来计算,例如以
欠款金额为基数,每日支付未收楼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然而,若在合同中并未载明具体违约金的标准,则须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即以违约给各方带来的实际损失作为衡量违约金的基础。
法庭在处理此类事例时,会全面权衡合同的履约情况、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诸多因素后给出判决。
值得警惕的是,当违约金的数量远超过非违约方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亦或是远远低于非违约方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通过
起诉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法院和
仲裁机构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适当调整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