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
民法院未出台具体规定之前,对于人民检察院拒绝对某
犯罪嫌疑人做出
批准逮捕的决定,采取的措施应该是能够确保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该名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的时间限制为24个小时之内。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还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工作,并且该名犯罪嫌疑人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
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条件的话,他/她就可以依法被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虽然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但这并不代表此案已经终止,后续可能仍需进行更多的侦查及法律程序。
另外,若人民检察院认为还需对某些
证据做进一步的
补充侦查,将会及时通知公安机关,通过对这些材料的补充侦查之后,再一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逮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