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安置房并未能按照商定的期限交付给业主,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权采取索赔措施。
然而,该项权利的行使与否将受到安置协议中详细条款的制约和影响。
如果协议已经明确地设定了房屋交付的截止日期以及
逾期交房所产生的
违约责任,那么业主就可以依据这些约定来主张自己应得的
赔偿,例如,增加
逾期期间的过渡安置费用、
违约金等等。
从严格的法律观点来看,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它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违约行为,理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过程中,业主需要特别注意妥善保管所有与此相关的重要
证据,例如安置协议文本、通知文件、与开发商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这些都是用于证明房屋交付延期这个事实及其引发的
经济损失的关键证据。
我们强烈建议首先尝试透过与开发商进行平等协商来加以解决纷争,如果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
诉讼程序等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