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而言,当出现租房违约行为之际,押金的应用及处置方法需参照双方签署的租赁合约律定。
假如合约当中有详细明示违约时押金将不得归还,同时也未对水电费的支付方法以及其与押金之间的关联作出额外澄清,那么水电费便不应当被包含于押金之中,而应另行结算。
然而,倘若合同中有条款清晰注明,出现
违法事宜时,押金可以用来抵偿各类尚未
清算完毕的费用,包括水电费在内,那么便需要按照该项规定来执行。
总的来说,关键之处在于
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
如若并无明确规定,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若协商未能成功,则可考虑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