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在
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广泛应用,适用于
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包括侦查、
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
在预检阶段,由国家指定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相关
法规对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而在
审查起诉阶段,中国的检察机关则有权主动或依申请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事例进行取保候审。
至于审判阶段,人
民法院也拥有确定是否应当对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采取这项措施的裁量权。
总而言之,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必须全面考虑到多个因素,如
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涉案人员的人身危险性等。
举例来说,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
附加刑的,那么就可能适合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威胁
公共安全,也可以考虑适用。
对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被告人,他们可能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可能性较低,因此也比较适宜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被告人已
羁押时间长达羁押期届满,事例仍未审结完毕,这时也有必要实行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