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领域中,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极高的
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概念,特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完成的房产提前销售给
购房者,并由购房者支
付定金或者房款的一种商业交易方式下的合同。
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便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首先,
签订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都应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最后,
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在进行
商品房预售时,必须先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其与购房者签署的此类合同很有可能被视为无效交易。
假如任何一方在
履行合同时违反了合同规定,守约方可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条文提出对应主张,向违约方追究
违约责任,譬如要求
赔偿经济损失,甚至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