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恶意透支”行为的界定与处置主要涉及到如下六大方面内容:首先,是指那些明知自身缺乏偿还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最终导致
无力偿还的行为;其次,是指那些肆无忌惮地挥霍透支所得资金,以至于无法偿还
债务的行为;第三,是指那些在透支之后选择
逃逸或者更改联系方式,以躲避银行
追讨的行为;第四,是指那些通过抽逃、转移资金,藏匿财产等手段,逃避偿还债务的行为;第五,是指那些利用透支资金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最后,则是指那些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资金,且拒绝返还的行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要判定上述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必须满足一定的金额门槛,同时在银行实施两次有效
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
欠款。
至于具体的认定及处理过程,将会依据每起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