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一般而言并不存在未遂形态。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
行为人明知是毒品却仍然非法持有并达到一定数量的行为。
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罪行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持有大量毒品的行为。
一旦行为人实质上掌控了一定量的毒品,便构成了
犯罪既遂。
这是由于持有是一种实质性的支配关系,而未遂则往往被理解为着手进行
犯罪活动但因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成功完成。
针对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旦持有行为得以认定,便已经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因此,并无未遂之说。
然而,在具体个案中,我们仍须根据事例的详细情况及其相关
证据加以综合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