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限系指
刑法所设定的关于追究
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之
有效期间。
当
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历经特定法定时限,若未能被察觉或者未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则将不再追究该
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追诉期限的具体长度,依据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予以确定。
对于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期限为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期限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期限为十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犯罪,其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如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设立追诉期限的初衷在于敦促司法机构迅速惩处犯罪行为,同时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社会关系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