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之中,虽然任何一方
当事人提供的失实资料都并不意味着必定导致自身输掉官司,但是这种行为仍然构成了重大且明显的违反法庭应遵守的基本诚信准则,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关于
庭审流程,法院在审查各种
证据以及相关陈述之后,便能够根据所掌握的信息确定实际发生的情况,并据此做出判决。
倘若有一方公然向法庭提交的是
虚假的材料,在法院深入调查并最终揭露真相以后,很可能会对该方当事人施加适当的惩罚以示警示,比如罚款或
拘留等
法律制裁。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司法审判中的胜与败,终究还是取决于事例的实体核心事实及其所依托的合法法律依据。
假如当事人提供的虚假资料并没有对事例的关键事实和运用的法律
法规产生切实有效的不利影响,再加上对方并没有足够充足的证据进行充分反驳的话,那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方当事人也并非必定就会面临
败诉判决。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故意提供失实的资料往往会极大程度地影响到法院对于他们的陈述和所提交的证据的可信度评估,进一步加剧败诉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所有的
诉讼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且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