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有关
行贿罪的事例时,有关以购物卡作为行贿工具的数额认定通常基于购物卡所代表的实际货币价值进行计算。
特别情况下,若购物卡已清楚地标示出了其具体金额,则会据此予以认定;然而,如果购物卡并没能明确标示金额,便需参照发卡方的相关记录记载的信息,参考购物卡的出售价格或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确立。
值得留意的是,判定行贿数额并不仅仅依赖于购物卡本身的价值,而是要结合各方面因素如行贿的动机和目的、行贿人和
受贿个人之间的紧密关联性以及行贿所带来的危害,尤其是对于国家
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全面权衡。
此外,法律规定若行贿者在遭受指控之前主动交代自己的
行贿行为,将获得减轻甚至免于
处罚的宽大待遇。
在特殊情况下,若罪责较轻且为侦破重大疑难事例提供关键线索,乃至展现
重大立功事迹者,亦可适度减轻甚至完全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