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对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内以其名义所达成的
债务,假使这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便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责任,并且,作为配偶的另一位成员也将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配偶的另一方有充足的
证据向法庭证明,这项债务并没有用于实际的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中,例如,
债权人和
债务人已经就此份债务性质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为个人负债,或者是夫妻双方已经对婚姻期间内获取的财产作出专有的、相互独立的安排,同时债权方也是明知此项财产安排的存在的。
在这种情形下,配偶的另一方可能会被免除偿还的责任。
总的来说,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需要结合借款的具体用途、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以及债权方是否知晓这些约定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评估。
当涉及到这类
纠纷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地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