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论是非法持有毒品还是从事贩卖毒品活动,皆被视为严重的
刑事犯罪行为。
所谓“持有毒品罪”,即明确知晓自己所持有的物品为毒品,依然进行非法持有并达到较大数量的行为;至于“贩卖毒品罪”,则特指被告明明知道自己售出或购买的其实是毒品,却仍然不惜违反法律进行此类交易。
贩卖毒品罪的法律定性,需依据贩卖的具体毒品种类、涉案毒品数量以及
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通常情况下,不论贩卖毒品数量大小,都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施予相应
刑罚。
贩卖毒品数量越多,面临的刑期也会相应加重。
与之相较,持毒者受到的
刑责按其持有毒品之数量而定。
值得强调的是,
毒品犯罪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秩序及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法律对此类
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