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N+3”方式的
裁员赔偿方案中所提及,其中的“N”往往代表着员工的工作年数,通过遵循此原则,企业将按照每位员工每多服务一年给予一个月薪水的标准进行
经济补偿。
至于这个月薪水,则根据员工在解除或终止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假如您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且平均每月的
工资达到了8000元人民币的水平,那么在计算“N”的部分时,我们就可以得出5乘以8000元等于40000元的结果。
而“+3”,顾名思义,则表示再多给予您三个月薪水作为额外补偿,换算下来,这相当于3乘以8000元等于24000元。
因此,您将有机会获得总额高达64000元人民币的
赔偿金。
但是请注意,如果您的月薪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定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开宣布的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您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执行,并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