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罪的判定,并不仅仅取决于
被拘留的次数,而需全面考量
盗窃所涉及的金额、情节等多重复杂因素。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盗取公私财物的价值若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30,000元到100,000元之际以及3,00,000元到500,000元之上应当相应认定为法定之“
数额较大”、“数额重大”及“数额特别重大”。
即便盗窃数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若存在
多次盗窃(即两年内实施盗窃行为超过三次)、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
扒窃等恶劣情节,同样会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因此,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是盗窃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具体影响,而非简单地以
拘留次数作为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