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辞退雇员即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协议的行为。
对此类情形,用人方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金额向受雇者支付
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依据受雇者在公司服务的年数,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若受雇者待在公司服务六个月至不足年期,则依照一年计算进行补偿;若不到半年,则需发放相当于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此提醒各位,这里所指的“月工资”特指向受雇者支付
赔偿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薪资。
如有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支付,受雇者有权依法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挥庭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在进行此类维护权益的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
工作证明以及
工资单之类的材料,这些都是证明
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工作情况的有力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