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涉及
欠款纠纷的
诉讼事例在
立案之后的开庭日期是不固定的。
其决定性因素在于该法院所受理的事例总量、事例的繁琐程度以及送达等相关程序的推进速度。
通常情况下,倘若审理事例适用
简易程序,那么从立案至开庭的周期有可能控制在三个月以内;而若适用普通程序,则通常以六个月为标准进行审理。
然而,现实操作中仍可能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时间上的延误。
当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之后,将会向各方
当事人发送
传票,明确告知开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若被告方下落不明,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传票时,
公告期间并不包含在
审理期限之内。
因此,确切的
开庭时间请以法院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