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侵占罪的确属于
自诉事例范畴之内,通常情况下应由
受害人自行向人
民法院发起
诉讼程序。
然而,倘若受害者先行向公安部门提出控告,那么公安局在对受害者所提供的
证据确凿、情节轻微的
刑事事例进行调查时,也是可行的。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该事例属于必须由受害人主动提出
起诉的类型,则应该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给受害者,以便其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侵占行为对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国家
公共利益产生了严重影响,公安局也有权对此类事例进行
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
总的来说,在正常情况下,侵占罪不属于公安部的调查职权范围内,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公安局参与此类事例的调查与处理是完全合法且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