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
劳动合同届满之际,若用人单位不愿意与
劳动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续签过程中降低了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续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时,用人单位选择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进行续签,而劳动者却明确表示不愿续签的话,在此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额将被视为一整年的工资收入;而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额则为半个月的工资。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