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针对
人身伤害程度进行的鉴定工作将
轻伤划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其中,轻伤一级系指各类外力致残因素所造成的直接性损伤或其引发的并发症,这些因素并没有对受害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即时威胁;但在伤害过程中所导致的组织器官结构与功能发生中等程度的障碍或明显的外观美容缺陷的现象。
而轻伤二级则涵盖了所有类似于轻伤一级的情况,只是在损伤程度上略有减轻,同样未对受害者的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威胁;然而,在组织器官结构与功能方面出现轻度损害或对外在形象造成轻微影响的状况。
轻伤等级的判定对于
刑事犯罪事例中的定罪
量刑以及
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具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具体的伤害程度等级需要由符合资质的权威
司法鉴定部门依照严格的相关技术
法规与标准进行精细化的评判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