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预售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状况:首先,倘若合同一方法定且清楚地宣布其将不会履行主
债务,或者用他自身的行为表示出了这种意愿,那么另一方有权利终止该份合同;其次,假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前,一方已经经过催促,但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力解除这份合同;再次,当合同的一方由于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
违约行为而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达到时,另一方同样拥有
解除合同的权利;最后,如果发生了
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那么双方都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通常需要通知对方,并且在通知送达至对方之时,合同才正式解除。
如果对于解除合同的决定产生了争议,可以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
提出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以此来确定解除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