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即使与受害方和解成功,依然存在被诉诸法律的可能性。
首先,酒驾行为本身已然触犯了
危险驾驶罪之规定,此乃属于检察院追诉的
公诉事例性质,其
诉讼程序并非单方面地由涉案个人或双方来决定。
一旦涉及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酒驾行为并未产生重大
人员伤亡以及恶性较为轻微的情形,通过双方和解则可能为
量刑环节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
然而,各级检察院依旧需要依循事例的具体事实与状况,进而判断是否向法院提
起诉讼阶段。
假如不幸酿成惨重后果,例如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那么涉案者还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指控,即涉嫌构成
交通肇事罪。
在此种情形下,纵然涉案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往往也会依据法定程序依法
提起公诉。
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和解协议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的
刑事责任,但是绝无可能彻底豁免他们可能遭受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