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
代理律师如欲对被关押中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探视,需要事先备齐如下相应的手续文件:首先,必须出示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这是作为律师身份及执业资格的权威凭证。
其次,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该信件主要用于明确律师的所属单位以及受托处理的事务内容。
第三,若为委托人委托的事例,则需提供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而对于法律援助性质的事例,则须提交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正式公函。
此外,律师还需向
羁押机关
递交会见申请,并附上详细的会见申请书。
在某些特殊事例中,可能还需要提交
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司法环境与事例类型各异,具体所需的手续文件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律师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务必以羁押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