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由于饲养动物所导致的
侵权行为被归类为
过错推定范畴。
过错推定的基本含义是,在用户在
诉讼过程中能够证实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如果加害方无法证明其在产生损害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则将直接根据损害事实本身推断出被告在制造损害方面有明显的过错,并因此而需要对由此引发的
赔偿责任负责。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必须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然而,如果他们能够证明损害是由被
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则可以选择不承担或减轻其应负的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除非饲养者或管理人员能证明
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尽管
饲养动物侵权在原则上属于过错推定,但仍有法定的免责或减责情形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