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冲撞并推搡正在秉公执法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极有可能触犯我国
刑法中的
袭警罪。
这一
罪名所规制的是以
暴力手段恶意阻挠、妨碍乃至攻击正在履行法定职责的民警,包括其人身安全和正常履职活动。
在相关情况下,如果
当事人的
暴力行为具备明显的攻击性和主动性,且这些行为足以对正在依法
执行公务的民警构成有效干扰,那么便存在将之定性为暴力袭警的可能性。
然而,判断实际是否构成袭警罪,还需要深入分析
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施加的推搡力量以及事件本身的恶劣性等多方面因素。
假设当事者并无恶意或其行为的严重性及危害性相对较小,那么可能不会被判定为
犯罪,但仍然可能会面临相应的
行政处罚。
总而言之,任何形式的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属于
违法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