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措施,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共同实施,旨在对重大嫌疑分子及
现行犯在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以
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当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对相关
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时,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和理由,经过部门领导严格审核,最终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
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的过程中,必须向
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
拘留结束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被拘留人
家属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同时,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还应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
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发放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