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加班补禄的计算方式,一般会遵循如下几点原则予以执行:在日常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其所获得之
加班费用一般应当不低于其本身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小时
工资标准的150%;如若在休息日安排雇员进行工作却未能事先做出适当的补休安排时,此时应按照雇员自身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来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而当雇员处于
法定节假日期间仍然坚持参与劳动之时,其所能得到的工资报酬一般应不少于其当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应以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约中所约定的工资作为基础,如果该劳动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就应该参照
集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工资标准。
倘若既
没有劳动合同,同时也没有集体合同对工资标准进行约定,那么就应该根据雇员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得的工资数额来进行计算。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所制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