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刑事事例的过程中,虽然国家并未明文规定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的具体次数,但原则上来讲,此举应当随着事例的综合状况与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通常而言,在
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频率较为自由灵活,以便深入了解案情发展以及给犯罪嫌疑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协助;而进入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后,律师则可能基于事例的推进程度、
证据结构的变动等多重因素,适当调整会见的频次与安排。
不过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排期规定。
尽管如此,由于看守所日常事务繁多或者特殊情况的出现,个别时候律师与
当事人会面的时间及次数难免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总的来说,作为律师我们将致力于在符合我国法律
法规的框架下,竭诚设法确保能够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以此全力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