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此议题之前,我们需先行确认律师未前往会见
当事人的具体缘由。
假设该现象为无正当理由的拒绝行为,则此举有可能被视为对律师行业规范及委托人与
代理人之间合约规定的直接违背。
因此,您应当仔细查阅曾签订的
代理协议中所包含的有关会面事项的详细条款内容。
若这份协议已明文规定了会面的时间安排、次数及其相关细则,且律师未能恪守承诺积极履行,那么您便有权要求该律师对此事做出合理的解释,并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
违约赔偿请求。
除上述途径外,贵方也可将此事反映给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请他们在内部展开调查和协助处理。
如若以上措施均无法妥善解决问题,那么您还有权向本地区的律师协会提交投诉,以便通过法律手段来守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此之前,强烈建议您先与涉事律师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了解事情背后是否隐藏着某些特殊情况阻碍了正常的会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