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
法规以及监狱管理制度的规定,律师可以依法进入监狱与被
羁押的被告人进行会见洽谈。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以任意行事,而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狱管理规范。
具体而言,律师在进行会见活动之前,需要准备好三项材料:其一,便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律师执业证书;其二,是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材料;最后,还需要携带好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
在会见过程中,律师需要遵守监狱方面所设定的时间、次数以及时长等方面的限制,同时也需要接受监狱方面的全面监督与管理。
此外,律师在会见期间不得向被告人传递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物品,更不能传递任何可能导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管规定的信息。
总的来说,只有在具备充足法律条件和遵守严格的程序控制之下,律师才有权在监狱内与被告人进行会面,从而确保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在此基础上维护
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