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惯例,在聘请律师前去会见被
拘押的嫌疑人或被告时,委托人必须提供其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亲属之间存在关系的证明资料(例如户口簿、
结婚证书等)以及由其亲自签署的委托书。
而对于律师而言,他们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律师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由委托人亲自签字的
授权委托书作为访问的凭证。
请您务必留意,由于各地区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前往会见前,应先与当地看守所进行详细的咨询和确认,以确保整个会见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另外,若涉及到保密性质的事例等特殊情况,还须遵守相关的特别规定。
总而言之,尽早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并了解其具体要求,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和安排会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