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过失致人死亡所引起的
赔偿金额问题,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而应该考虑到诸多复杂且交织在一起的因素。
一般来说,这笔
赔偿应该包含以下几个基本构成部分:
丧葬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之内,普通员工的每月平均
工资为准,将其作为基数,再乘以六个月经历的总额计算出来;
抚养费或被
赡养人生活补偿——这个标准主要参照于被
扶养人失去工作或劳动力的成都,从而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内,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得出;最后,还有
死亡赔偿金——这是由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来进行计算。
但是,如果受害者超过了六十岁,那么他/她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而对于那些超过七十五岁的受害者,他们的赔偿年限则会被缩短至五年。
除此之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到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赔偿项目,具体的数额则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裁定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