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竞业限制并未就
违约金事宜加以明确约定,从法律角度审视,这并不构成该项协议无效或不被认可的理由。
但是,此种情况在现实中的发生可能使得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无法明确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需要明确的是,
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性并非仅仅取决于是否对违约金进行了明示性的约定。
假如
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并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提出
赔偿请求。
而关于损失赔偿额的确定,则需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因竞业限制所遭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以及劳动者因竞业限制所获取的潜在利益等多方面因素。
总而言之,尽管没有
约定违约金,也不会对竞业限制协议的
法律效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这无疑会加大赔偿数额确定的复杂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