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仅涉及单纯的欠款事件且无法得到偿还,其性质往往被认定为
民事纠纷范畴内的
债务纠纷,并非诈骗行为所导致。
而所谓的诈骗,则是指
行为人为达到
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从他人手中骗取到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
倘若在借款行为发生之时,
借款人便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并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获得了借款,之后又拒绝偿还,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
然而,在绝大部分的
借款纠纷事例中,
出借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将资金借予对方,而对方仅仅是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还款,这仅仅是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问题,此时,出借人便有权通过
民事诉讼途径,请求借款人归还相应款项。
在考虑是否提
起诉讼以及以何种
罪名提起
诉讼的问题上,需要全方位地审视整个借款过程、对方的主观意愿、借款的实际用途等诸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