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交通
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签订。
当交通
意外事件发生之后,交警会依序展开现场勘查工作、调查取证过程以及检验鉴定等一系列严谨的程序,从而对事故的产生原因、各
当事人所涉及到的过失以及相应的责任归属问题作出明确的认定,并以此编写出相应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进一步地,这份
认定书应详细记载事故发生的基本情由、产生的原因及其对应的各方当事人所承担的责任。
倘若当事方对认定书持有异议,那么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第三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一份
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复核的次数仅限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