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借据所承载的
债权请求权,其保护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这意味着,
诉讼时效的期限起算点应当自
债权人知晓或应当了解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对应
债务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假设具有明确还款期限的
借款协议存在,该
期限届满后即应依法计算相应的诉讼时效;若并
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
贷款人则有权在任何时候向
借款人要求偿还债务,而该诉讼时效的计算应自贷款人提出还款主张之日起算。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若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例如债权人向
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等,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重新计算。
此外,若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发生
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特殊事由,导致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上述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因素消除之后,再经过六个月的时间,诉讼时效期间才会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