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之所提出的诉请即使遭法院驳回也并不意味着不得再次向法院提出主张,要求判定合同为无效。
然而,这一行动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首先,应提出全新的
诉讼请求,且该请求需以新颖的事实与理由为依托,倘若仅是对过去已经审结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进行重述,那么再次提
起诉讼很可能会遭到拒绝。
其次,需要关注
诉讼时效的限制,务必
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发起
诉讼。
再者,主张
合同无效时,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
当事人通过
欺诈或
胁迫的方式
签订合同,从而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又或是双方
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权益等等。
总而言之,能否再次提起诉讼以及能否
胜诉,完全取决于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