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各负其责、且双方均未购买任何商业保险的特殊状况下,关于
赔偿事宜我们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首当其冲的便是由事例当事双方各自承担相对方所遭受
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五十;举例来说,假设一方因事故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估算值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那么另一方就必须向其支付相当于五万元人民币的赔款;反之亦然。
至于涉及到
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例如
医疗费用、看护费用以及
误工费用等等,也同样要按照五五分摊的方式来各自承担相应的份额。
至于
财产损失部分,诸如车辆维修所需的费用,同样需要按照对半分担的原则进行处理。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双方
当事人都应该妥善保存所有与此次事故相关的各项费用票据及证明文件,以便在日后的赔偿过程中作为重要的依据。
若在实际赔偿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于最终的赔付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有可能需要诉诸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届时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