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据是否超有时效性,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判断。
通常而言,若借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该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时间便属于有效
诉讼期;倘若未作相应规定,则出借方有权随时要求
借款人偿还
欠款,此时最长的
诉讼时效可达二十年之久。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诉讼时效并非一成不变,它存在着中断的可能性。
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如
债权人向
债务人提出权利主张、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
债务等行为,均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若借据确实已经超出上述诉讼时效,而债务人又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同时经查证无其他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况,债权人可能会失去
胜诉机会,但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也就是说,债务本身并未因此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