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被判十一年
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的
减刑幅度会受到多重因素的紧密影响。
通常情况下,只有当罪犯具有明确悔罪表现或
立功行为时,才可申请进行减刑。
然而,在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有
立功表现者,则一次性减刑的期限最多为九个月有期徒刑;而如若罪犯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么一次性减刑的期限则不得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总而言之,具体的减刑年限需要结合罪犯的服刑表现、
犯罪情节等诸多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并无固定的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