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二手房屋出让和购买的交易中,关于
违约金的具体数目其实并未有明确的规定,而往往是通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进行协商与约定。
然而,从法律层面来审视,违约金的设定应该是合理且公正的,既需要充分体现对于
违约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又需兼顾到实际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
倘若在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那么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降低;反之,若违约金过低,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提高。
通常情况下,将合同总价的10%-20%作为违约金的设定是比较普遍的做法,但是这还需要结合交易的总金额、违约的具体情况以及预期可能获得的收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例如,如果由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使得买方失去了购买理想房产的机会,那么房价上涨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同样也是需要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的。
综上所述,违约金的设定必须做到公平合理,能够有效地约束买卖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