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
遗嘱指定传承人的情形之下,应依据法定程序来分配遗产。
首先,将由老人的合法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地参与遗产的分配。
若配偶仍在世,则需先将
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划归其名下,然后再将剩余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在
分配比例方面,原则上要求做到公平公正,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更多份额。
反之,若有
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