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对于涉及到宠物犬类咬伤人类事件的
责任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我们会关注宠物犬的管理者是否已经尽到了有效的日常监管职责,这包括为其栓上绳子,或者戴上口套等防护工具。
如果由于犬类的管理者未能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而出现了犬类咬伤他人的事故,那么这类犬类的管理者常常需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责任。
其次,如果被咬伤的对象有蓄意挑衅,或者故意刺激宠物犬,从而引发了事故,那么被咬伤的人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再次,倘若此次咬伤事件中的宠物犬属于被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那么无论其他情况如何,该犬类的管理者通常都将面临更为严重的责任追究。
此外,要是本次事故是由第三方的不当行为所导致,那么相关的第三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应负的
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必须全面考虑到各个方面的过失程度以及实际情况,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个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