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制度之下,涉及到夫妻中一方因故意隐瞒而引发的
债务纠纷,其核心焦点在于明确判定此种类型的
债务究竟是否归属为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共同债务。
如果经调查确认,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共同生产经营等必要领域,亦或是
债权人无法提供有力
证据来证实此债权乃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类债务往往将被法庭裁定认定为仅由举债方
当事人单独负担的
个人债务,而非须由配偶一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当债权人
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该笔债务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负担的范畴,则应由其承担起
举证责任。
在此情况下,作为未曾向外举债的一方,倘若能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系由举债方个人行为所致,并且自己对此毫不知情,也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就应该积极搜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