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解散或者进入
破产清算流程之时,其
债务偿还的先后次序通常遵照如下规则:首先是必须支付的破产费用及
共益债务,其中包含了如破产
诉讼、资产管理以及变卖的相关费用等情况;接着便是职工所享有的债权,其中可能涵盖了他们的劳动薪酬、
医疗费用、
伤残补助等内容;随后支付的款项依次为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缴纳但尚未缴足的税款;最后剩余的债务则改按普通
破产债权处理。
请您关注,若存在有
担保的债权,那么此项债权将会依据担保物的价值优先得到偿付,而未能得以偿还的部分金额将被视为普通债权参与后续的
财产分配。
如果同时期的债权无法完全得到清偿,那么将根据比例公正地分配剩余的资金。
在整个
清算过程当中,清算小组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次序与原则履行
赔偿责任,从而确保各方面利益都能得到合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