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之幅度需综合考量诸多复杂因素从而予以确定,并无固定不变之标准可言明必定递减若干个月。
减刑过程中,必须对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各项表现作全面考核,其中包括认罪悔过之态度、是否严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以及踊跃参与劳动等各个方面。
通常而言,对于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
有期徒刑者,其减刑后实际执行之刑期不得低于原
判刑期之二分之一;而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之人,其实际执行之刑期则不得短于十三年。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有
重大立功表现,则其减刑幅度将相应增大。
然而,究竟能减刑多少个月,仍须由监狱管理部门提出详尽建议,再由法院依据各类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裁定。
总的来说,减刑幅度之大小主要取决于罪犯的改造表现及相关法律
法规之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