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指令之后,公安部门对于事例的调查和
拘留拘留期限通常不得超出两个月之期。
然而,若某事例事物繁杂,期限超过了最长时限仍无法完成调查工作,则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申请延期一个月以便继续进行相关调查工作。
若事例涉及到以下情形,且其严重程度足够严重,政府应遵循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将延长调查拘留期限至多两个月:首先是位于边远地区且交通极其不便的重大复杂的事例;其次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范围广泛并且
证据搜集不易的重大疑难事例;第三类是涉及多个地方进行活动的重大疑难事例,以及最后一种情况是
犯罪行为涉及面广、取证难度大的重大疑难事例。
对于那些可能被判以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
犯罪嫌疑人,如果按照上述规定延长的调查拘留期限期满之后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他们将有权再次请求政府批准延长两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