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现行立法
法规则,应收账款
拖欠的民事
追诉期限普遍设定为三年。
此期限应自有权知晓或有充分理由应该了解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且对义务方负有强制责任之日期起开始进行计算。
然而值得我们着重关注的是,若在此期限内有出现特殊状况,那么
诉讼时效亦将出现中止乃至暂停的情况。
例如,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
债务的要求,或者义务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义务时,诉讼时效便会被视为已经暂停,并从暂停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出现无法预见和避免的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直至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才算正式届满。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尽快主张自己的权益,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利益。